xumeng
发表于 2007-5-30 18:55
原帖由 gonk 于 2007-5-30 17: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一个牛jj聊天,说国内制订法律都是参照美国法,跟德国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高$ 这位JJ确实是他妈的非常的牛!
我这一辈子
发表于 2007-5-30 19:02
累死我了,总算爬完了!
LZ的确不是啥好鸟. 先不说他在国内是否有家(我个人觉得肯定有,如果没有老婆,怎么的恋人也是有的),
而且年底就回去了,也说跟这女生交往没几个月,
哎,什么逻辑呀?骗谁呀?
哪个正常男人会这么找女友呀?LZ找她就是解闷的.
所以,那女的不对,但是对LZ这样的人,这么对待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还是自己好好反省吧!
随便说说
发表于 2007-5-30 19:32
原帖由 gonk 于 2007-5-30 17: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一个牛jj聊天,说国内制订法律都是参照美国法,跟德国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这个牛jj是学什么的阿
hooklee
发表于 2007-5-30 21:38
原帖由 fifi 于 2007-5-30 15: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米吐吐吐.
一西奥喝
hooklee
发表于 2007-5-30 21:43
原帖由 随便说说 于 2007-5-30 20: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牛jj是学什么的阿
估计学的是22世纪中国法律体系:D
okle
发表于 2007-5-31 02:16
原帖由 okle 于 2007-5-29 18: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支持楼主去警察局,这个社会上,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多,奇怪的是,这个社会居然很多人喜欢嘲笑中了仙人跳的人,与此同时也纵容了哪些干仙人跳的人,最可怕的是这一小部分女人的现象和行为已经成为了危害中国妇 ...
$握手$ $握手$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07-5-31 07:32
路过$m27$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7-5-31 21:19
lz大哥,嫖个鸡也是要花钱的。。。。。。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07-5-31 22:49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cool:
wolfnet
发表于 2007-6-1 01:23
看完这么多楼的回帖,觉得很有意思,楼主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了,他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一个惩罚.来这里咨询的目的是,怎么用最简单的法律途径达到最大的惩罚.
可怜,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想必其中很多人都不是学法律的.
个人认为,没有对错的问题,也不用去关心对错的问题,很简单把这个看成是一个案例就可以了.
唯一的原则就是法律讲究证据,只要你证据确凿,这张银行卡就算是楼主口头答应送给对方的,也没有关系.因为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楼主送的.如果楼主报警了,告对方偷窃.这就是一个刑事.楼主不需掩饰什么,承认有性关系又怎么样,承认交往男女朋友又怎么样?这一切和本案无关.最重要的是对方没有楼主的授权.这就是偷!在德国,夫妻,父母间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照样可以报警.当然,楼主必须证明卡里的钱是楼主本人的(工资收入或者别的).
前面有人提到女方可以反过来告男方性骚扰.真是滑稽!这是另外一件案子了,即使她去告,这也只是民事.大家有的拖了.互相举证,我就不信女方能拖的起.
所以,关键得是楼主马上去报警,向警方陈述发生得一切,不要隐瞒自己和女方得关系,谁能开始就发现女方是小偷是骗子呢.退一万步看,假设女方受了伤害,比如怀孕,流产之类的伤害,也不能偷取男方的银行卡.如果女方有理,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楼主可以向警方说明送的东西和其他的事情.但是楼主应该记住,你唯一的目的是就这起偷窃银行卡事件向警方报警的.
至于楼主想的女方隐瞒学历等等,这些都应该等警方有了结果之后再考虑.而且这些起不到打击的作用.楼主应该明白,一份确凿的犯罪纪录证明,比任何东西有用.
当然等法院判决以后,根据楼主送东西的事实,可以尝试告女方诈骗,不过预先说一下,这些证据是不够的.除非楼主能找到用样被女方欺骗的男性.这样胜率能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