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不一定有你想像的那么幼稚,前面已经有不下二十个人支持LZ去报警,也说明了语言障碍不是问题,为什么LZ还不去?既然人家曾经是男女朋友或者某种亲密的男女关系,有的事情就很难弄清楚真相,LZ有把柄捏在人 ...
难道有条裙子什么的重要物证在那女子手里?;) 原帖由 viking1688 于 2007-6-2 1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有条裙子什么的重要物证在那女子手里?;)
:D :D $高$ 原帖由 lian_diary 于 2007-6-1 17: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不一定有你想像的那么幼稚,前面已经有不下二十个人支持LZ去报警,也说明了语言障碍不是问题,为什么LZ还不去?既然人家曾经是男女朋友或者某种亲密的男女关系,有的事情就很难弄清楚真相,LZ有把柄捏在人 ...
$考虑$有道理
总算看完了,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
看来lz也不清白。 $m27$ 看看…… 可以要回来的,报警找律师。根据BGB第530条,如果受礼物人grob undankbar verhandln,可以吧送出的礼物要回来,找个律师问问吧,发封律师信给她,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更狠点,向学校和警察局举报她Verfaeschlung, 她应该会被遣送回国,至于冒领你的钱,她可以算盗窃,但是你没把你的密码放好,也有责任,不过只要证明你的grob fahrlaessig, 应该可以告赢。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姑息,否则以后被发现她作假,你知情不报,还帮她,兴许还好付法律责任呢!做人还是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 原帖由 gardenia107 于 2007-6-2 21: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可以要回来的,报警找律师。根据BGB第530条,如果受礼物人grob undankbar verhandln,可以吧送出的礼物要回来,找个律师问问吧,发封律师信给她,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更狠点,向学校和警察局举报她Verfaeschlu ...
$m12$ 就怕对方是dank过,但搂住嫌不够,还想多要点……
回复 #312 xumeng 的帖子
是接到礼物后的反映,有的案例是几年以后觉得grob undankbar,把东西要回来的都有,还是找律师问问好。 其实大家并不可怜,大家不是没有明白楼主的意思,大家只是想表达一下对于楼主玩得起,输不起的BS原帖由 wolfnet 于 2007-6-1 0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完这么多楼的回帖,觉得很有意思,楼主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了,他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一个惩罚.来这里咨询的目的是,怎么用最简单的法律途径达到最大的惩罚.
可怜,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想必其中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