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07-6-1 09:00
原帖由 wolfnet 于 2007-6-1 0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完这么多楼的回帖,觉得很有意思,楼主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了,他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一个惩罚.来这里咨询的目的是,怎么用最简单的法律途径达到最大的惩罚.
可怜,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想必其中很多 ...
哦, 原来可以这么想.
姑娘们, 以后小心了, 什么生日情人节纪念日, BF or LG拿卡出来让你们去刷, 别忘记要一份书面的授权, 虽然不浪漫, 起码安全, 万一以后吵架了, 他们不能咬你们一口说偷窃. 如今这世道, 一不小心就成了刑事犯罪. $汗$
zukunft
发表于 2007-6-1 09:20
原帖由 wolfnet 于 2007-6-1 0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完这么多楼的回帖,觉得很有意思,楼主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了,他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一个惩罚.来这里咨询的目的是,怎么用最简单的法律途径达到最大的惩罚.
可怜,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想必其中很多 ...
怪不得律师是令人讨厌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讲伦理道德,他们只按白纸黑字办事,哦,还有钱。
DLIII
发表于 2007-6-1 10:34
原帖由 zukunft 于 2007-6-1 10: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怪不得律师是令人讨厌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讲伦理道德,他们只按白纸黑字办事,哦,还有钱。
律师义正词严, 书本理论说起来一套又一套, 目的就是叫大家都来请他们打官司.:cool:
咪-咪
发表于 2007-6-1 11:30
报警,起诉都可以,不过耗时长,效率低。效果不明显,自己看着办啦。有毅力有恒心,那就慢慢来
1500块也不算多,拉到也无所谓
xumeng
发表于 2007-6-1 11:39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7-5-31 2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大哥,嫖个鸡也是要花钱的。。。。。。
$m22$ 摆脱,请不要侮辱鸡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6-1 16:25
原帖由 wolfnet 于 2007-6-1 0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完这么多楼的回帖,觉得很有意思,楼主的意思表达地很清楚了,他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给对方一个惩罚.来这里咨询的目的是,怎么用最简单的法律途径达到最大的惩罚.
可怜,这么多人还在争论谁对谁错的问题.想必其中很多 ...
LZ不一定有你想像的那么幼稚,前面已经有不下二十个人支持LZ去报警,也说明了语言障碍不是问题,为什么LZ还不去?既然人家曾经是男女朋友或者某种亲密的男女关系,有的事情就很难弄清楚真相,LZ有把柄捏在人家手里也说不定……而且,LZ这么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在国外,应该还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如果,我是说如果,这是一场婚外情的话,闹大了自己也不好收场,这里边总要权衡利弊。最理想的莫过于“快速合法”地把女主角搞倒,也就是事情不要闹大,自己又能出气,对方又能迅速消失。不过这个好像有点难,LZ正在思量中。$汗$
总之,这个事情不会是LZ叙述的那么简单,我们大家在这里帮LZ出主意,却不知道这些主意有用的并不多,因为LZ需要考虑的方方面面远比我们能够知道的要复杂。$汗$
xumeng
发表于 2007-6-1 16:29
$m7$ 300楼了,偶来站一下吧
okle
发表于 2007-6-1 19:12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6-1 1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22$ 摆脱,请不要侮辱鸡
$汗$ $汗$
rayking0309
发表于 2007-6-1 20:03
兩個月,一天幾十塊而已,不是很貴的說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6-1 21:32
原帖由 zukunft 于 2007-6-1 10: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怪不得律师是令人讨厌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讲伦理道德,他们只按白纸黑字办事,哦,还有钱。
$支持$ $支持$ $支持$ 无语
更何况所有的东西都是LZ说的 谁知道隐藏了多少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