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兒 发表于 2008-1-11 14:32

原帖由 nightdream 于 2008-1-11 14: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姐姐好歹比你多吃几年米不是
$x19$
$m22$ $m22$

用介张拉头像拉

介张好看

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1 14:40

原帖由 nightdream 于 2008-1-11 21: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姐姐好歹比你多吃几年米不是
$x19$

$m14$

长江后浪推前浪~~~$m22$ $m22$ $m22$

hahaxixi 发表于 2008-1-11 14:41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4: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公共场所拍到的照片,就是合法的

现在不是有很多私家侦探么,专管这些, 帮你搞到合法证据,或者通知你过来捉奸,花点钱就能搞定$汗$

法律给出出轨的定义是什么呢$frage$ 是暧昧,kiss,还是上床呢$frage$

公共场合很难有真正的出轨举动吧。看了很多人,最后到举证都很难。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4:42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8-1-11 14: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给出出轨的定义是什么呢$frage$ 是暧昧,kiss,还是上床呢$frage$

公共场合很难有真正的出轨举动吧。看了很多人,最后到举证都很难。


KISS肯定就算了

不放心的话直接捉奸,小舅子丈母娘啥的一块冲进去的那种:D

龍兒 发表于 2008-1-11 14:51

婚外恋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不相互等同。如果只能证明对方有偶尔的越轨行为,还不能成为离婚的法定当然理由,最多只能证明对方有一定的过错,还要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作补充,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龍兒 发表于 2008-1-11 14:52

http://business.hangzhou.com.cn/20050801/ca1014150.htm

网上搜到DI

那么,是否只要证明对方有婚外性行为,就可以成为法律上当然的离婚理由呢?在很多离婚案例中,当事人极易走入这样一个误区。

另外一种行为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在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一)项中有严格表述。它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俗称婚外同居或姘居。与重婚行为相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属于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破坏婚姻秩序的严重过错行为,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而且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的合理期待。因此,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离婚理由,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它和其他行为有所不同: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两者有相似之处,即都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活;但两者也有严格的区别,重婚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没有夫妻名义。也就是说,重婚是婚姻关系,而姘居则是非婚同居关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tj、婚外恋等行为的区别。tj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tj、婚外恋都是违背婚姻道德的行为,应该由道德规范来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这一行为,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从以上的区别可以看出,婚外恋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不相互等同。如果只能证明对方有偶尔的越轨行为,还不能成为离婚的法定当然理由,最多只能证明对方有一定的过错,还要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作补充,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祝双夏律师)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1 14:57

原帖由 crazy_blondy 于 2008-1-11 14: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business.hangzhou.com.cn/20050801/ca1014150.htm

网上搜到DI

那么,是否只要证明对方有婚外性行为,就可以成为法律上当然的离婚理由呢?在很多离婚案例中,当事人极易走入这样一个误区。

另外 ...


举证出轨不是用来离婚的, 是用来离婚时候多分点财产的$汗$

两个人都想离, 直接去办手续就行,如果一方不想离,一般的话都是先调解, 调解不成法院再判,能不能判离婚, 决定因素很多

龍兒 发表于 2008-1-11 15:00

原帖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1 14: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举证出轨不是用来离婚的, 是用来离婚时候多分点财产的$汗$

两个人都想离, 直接去办手续就行,如果一方不想离,一般的话都是先调解, 调解不成法院再判,能不能判离婚, 决定因素很多
$汗$

要是离婚,双方都不想得到最大利益,也就没那么墨迹了

那些真有小三的,不管男女,如果只要净身出户,要离婚太简单了

麻烦的奏是财产分割问题

halloubuntu 发表于 2008-1-11 15:02

$m12$ $m12$ $m12$

戒烟容易戒你难 发表于 2008-1-11 15:03

看得一点结婚的欲望都没有了$郁闷$
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查看完整版本: 一声叹息,爱情败给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