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nnyhoney 发表于 2008-1-10 09:24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0 09: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照嫩的意思就是说结婚了就可以让自己赚一笔,以防以后老公突然出事了自己也是个起码身价有套在上海的房子的人~这个就是嫩眼中的保障哈?

偶8能认同的说。。。$郁闷$
如果真的不幸出了什么意外,不管 ...

actuallyI agree with blondy.

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0 09:51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8-1-10 16: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ctuallyI agree with blondy.


我也比较同意小布的~但是确实觉得淳在说话的时候没有注意方法,而R太软弱,他也说自己在亲情和爱情面前进退两难,双方的家长都不是普通的老百姓(高收入,高地位),估计这个也影响到了他们的选择吧。。。淳从小对自己要什么都很清楚,这个令我想起以前看得一本书,第一句话就是:人生难得糊涂,贵在糊涂。有时真的不能百分之百的精明$NO$ 要么得到一样东西的同时也毁坏了一样东西,要么就是两头落空。。。$m7$

celinecy 发表于 2008-1-10 11:54

原帖由 carnivore 于 2008-1-10 03: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记得咱俩第一次争论的话题不?嘿嘿.;)
$frage$ 这个哪里记得的,偶一般超过三天的事情就不能保证记忆完全正确了。啥事那么好笑?

种马王子 发表于 2008-1-10 14:56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0 09: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照嫩的意思就是说结婚了就可以让自己赚一笔,以防以后老公突然出事了自己也是个起码身价有套在上海的房子的人~这个就是嫩眼中的保障哈?

偶8能认同的说。。。$郁闷$
如果真的不幸出了什么意外,不管 ...
同意以上说法,做人那么精的话活着很累的,一套房子的归属问题反而破坏了好好的一段感情,真是不值得啊~~上海男人们活的那么累,有一部分原因都是自己的另一半造成的,怪不得上海外嫁男越来越多,上海mm们也该自己反省一下了,活了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张脸活着,还是为幸福而活着。
如果说醇真的爱R,何必担心房产归属问题?感觉醇把两人的感情当作了一纸合同,用合同来绑住爱情,而不是用心来绑住爱情。说明醇真的太物质了,男人有了这样的女人能不辛苦吗?还没结婚就吵着要房子的归属,等结婚了不知道又会出台什么措施。
对于女人们担心男人“意外”,先说人身意外,完全可以通过买保险来实现,这是很正常的。至于感情意外,醇这样子反而会使意外的可能性增加,这不,感情已经就破裂了。
我觉得女人先要做好自己,而不要先对男人要求太多,我觉得醇平时就对那个男人不太好,所以R才会这样子。这样的结果有什么意义呢?谈了这么多时间,女方年纪也大了,却又得重新开始,何必呢?真以为自己很值钱?美元还贬值了呢!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0 19:43

原帖由 小草青青 于 2008-1-9 14: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男主妈妈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写女主的名字?

不过说实在的,如果买房的钱全是男方出的话,不写女方名字也没错,但如果各家各出一半的话,就绝对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了


$握手$ $握手$

如果全部是男方出钱的话,不写是合理的,写上是合情的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1-10 19:49

房子到底是一起买的,还是男方家单独买的,这个很重要.如果是婆家买房子给儿子儿媳住,偏要人家加上自己的名字,有点无理取闹了, 人家父母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要是离婚了,一下子被分走一半,人家父母能痛快吗? 为这破事就分手,女的也是自私+小心眼

如果双方都出钱, 要求加自己的名字这个是合理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加,那就让对方单独出钱呗

[ 本帖最后由 江南织造 于 2008-1-10 20:25 编辑 ]

荒唐筱宝 发表于 2008-1-10 20:05

为什么都是男人买房啊,在这个靠感情感情靠不住,靠爱情也靠不住的年代,没有女孩子想买房的么。。。我觉得结不结婚我都会存钱去拥有属于自己的“地盘“的,不管大小,或许先小后大;) 。。。算是储蓄加投资了。。。既然这么想要保障,自己给自己不是更可靠么。。。

Harebell 发表于 2008-1-10 20:14

我觉得要看具体情况来定。不知道淳和R的房子是不是R家全款买下了。如果不是,女方要求的名字天经地义!

国内的行情一般都是:男方家出首付,女方家买家电顶多再出个装修的钱,然后小夫妻两个一起还贷。

就这样的情况,很多男方家还死也要在结婚前买房,还死也不愿意加上女方的名字。

如果是这种情况,万一两口子离婚,女方除了拿到还贷的一半。如果男方无耻点,让女方把装修拆走,家电拉走,旧家电装修折旧了还能值几个钱?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反而很多很多。女方青春没了,房子也没了,而且离过一次婚的男人还有大好市场,离过一次婚的女人就大不一样了,这和净户出门有什么区别。

所以,这个时候女方当然应该据理力争,保护自己的利益。我觉得,只要女方参与还贷,就应改让男方加上自己的名字,没什么说头的。

我不贪你的,你也别把我当傻瓜。

[ 本帖最后由 Harebell 于 2008-1-10 20:28 编辑 ]

li8ping6 发表于 2008-1-10 20:47

原帖由 荒唐筱宝 于 2008-1-11 03: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都是男人买房啊,在这个靠感情感情靠不住,靠爱情也靠不住的年代,没有女孩子想买房的么。。。我觉得结不结婚我都会存钱去拥有属于自己的“地盘“的,不管大小,或许先小后大;) 。。。算是储蓄加投资了。 ...


也有女方自己买的~~不过多数是男女拼(其实是家长拼)$汗$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8-1-10 20:49

原帖由 vivian88 于 2008-1-10 09: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照嫩的意思就是说结婚了就可以让自己赚一笔,以防以后老公突然出事了自己也是个起码身价有套在上海的房子的人~这个就是嫩眼中的保障哈?

偶8能认同的说。。。$郁闷$
如果真的不幸出了什么意外,不管 ...

比较理想化的想法

去篱笆看看吧。男人也都不是吃素的。

房子留着伤心?那么租出去、卖掉
没有办法。女人生存越来越不容易了,所以有时候只能保全自己

为什么不考虑婚前财产公证呢?
国内很多人或许一时接受不了这个,觉得伤感情。
不过,觉得这个才是明智的保障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查看完整版本: 一声叹息,爱情败给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