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EJ 发表于 2009-1-23 21:52

关于一下两点,他还摆出老大哥的样子,似乎在教训我不会做人,让我去问问别的中国人是不是和他持同样的观点。我当时最真切的感觉就是诡异,老听民运分子唠叨 普世价值 观什么的,我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一种想法。
关于法律解决,说实话我本人懂点法律,常常奉劝别人,何为“诉累”。目前还在犹豫中,先听听大家的想法儿。

1. 先是对我为了80欧打电话向他追讨以及回小城开的关于为他省钱的玩笑表示了强烈的鄙视,那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无地自容啊,脸红啊!而且北方人对我们南方人本来就有精明小气的看法,我似乎已经看到,好人缘儿的他嘴里,我那斤斤计较的形象,已经传遍了本不大的小城。

2. C表示,本来如果我不表现地这么斤斤计较,过几天事情完了之后,“出于道义”他将会主动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说不定因此我和他的关系还能更近一步。可是现在让我自己坏了好事,我这么一追讨,他觉得和我的普通朋友关系也没什么必要维持,也就是说,他不觉得自己出于“道义”应该支付什么费用。

若然 发表于 2009-1-23 21:59

这种无意伤人也是要赔的,公事公办,跟aok说明情况,该怎么就怎么。
ps,问下lz,哪个城市的学生会前主席阿?

xumeng 发表于 2009-1-23 22:02

原帖由 ~Andy的小骨头~ 于 2009-1-23 21: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这种狗一样的人(不能称做男人)到了异国他乡真是给中国人丢脸啊!
这么说你知道c是男人,lz是女人

若然 发表于 2009-1-23 22:06

这种事,民法里有说明,你可以去学校律师那里问,他不但要负责你的看病费用,还要付出你的赔偿费用,他是无意的,你因此伤害,所以是用民法。但他如果是有意的,就要用刑法。所以这个学生会前主席真的对德国法律很无知,德国是非常讲究人权的,在法律里对人权的维护有很多条款,现在你因他的无意造成伤害,他是一定要负责任的,而且在法律里,你是有权问他要schmerzgeld的。

ps,你也不懂法,你问aok和你学校律师就知道了。aok之所以问你,是因为他是事故造成方,你的费用,不但这80,你的所有检查,住院(不包括这10欧,10欧只是形式,每天住院费其实要100左右,因为包括护理,吃,住费用)都不应该aok负责,而是应该由他来,所以人家要问你。

[ 本帖最后由 若然 于 2009-1-23 22:08 编辑 ]

alternativ 发表于 2009-1-23 22:27

说实话,体育运动中受伤,很有可能得不到赔偿,因为运动过程中会受到伤害是可以预见的。羽毛球不清楚,如果是高危运动,比如踢足球时受伤,其他运动员、组织者是不用负任何责的。故意犯规、作出危险动作导致受伤的情况另当别论。
所以现在向律师咨询很有必要。

EKEJ 发表于 2009-1-23 22:32

懂行的越来越多了

呵呵,据我所知,专业运动员是肯定没有这方面的赔偿的。

danang 发表于 2009-1-23 23:50

好好养伤, 退后一步天地宽。

[ 本帖最后由 danang 于 2009-1-24 18:07 编辑 ]

你别假装低调 发表于 2009-1-24 00:08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9-1-23 22: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你知道c是男人,lz是女人

哥,原来你没看明白啊$汗$

绝世小乔 发表于 2009-1-24 00:24

$m7$ LZ 你这不是人善被人欺,是交友不慎$m7$
还有一般住院,学生保险好像每天10元的床位费。TK反正是这样的。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4 00:24

我反复看啦看觉得如果在打球的过程中c同学没有犯规故意击打你的话,其实c同学没有任何过错。
我觉得你既然参加拉一个体育活动,你就应该有自己承担相应的风险的觉悟,否则的话你和队友或者对手说在比赛过程中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己要是受到伤害,对手或者队友要承担责任的话,我想没有任何体育活动能展开。我一个大学同学打篮球,眉毛那儿被撞得见啦骨头,自己认啦,还是自己队友撞得。
你参加拉羽毛球的活动,其实可以理解为,是你自己根据规则要求c同学将球打向你,并且你自己承担球打向你的后果,只不过你点背被打到拉眼睛,这和人善是否被欺好像没关系,以上只是我从理的方面的理解,至于c同学是否有人情味,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和法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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