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6-19 12:01
beagle
发表于 2009-6-19 12:15
wakaka
发表于 2009-6-19 12:23
父母的财产属于男友无可非议,关键是继承后的增值部分他不愿意给老婆一半(法定的),自己挣的钱倒可以拿去维修继续的房子(自己的财产),这不是变相转移共同财产吗?
在我看来算是很自私的了。
Awa 发表于 2009-6-19 12: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老人还没死,还不是遗产呢{:4_292:}
benbenbaobao
发表于 2009-6-19 12:25
本帖最后由 benbenbaobao 于 2009-6-19 13:30 编辑
““我和老公也在供房子,说实话,等我儿子大了,我也会让儿子结婚前先签个这种协议。
我们辛苦供的房子可不能,让人给分了。
婚嘛,爱结不结,...””
那如果女方因为不签婚前协议而和你的儿子分手,你难道真的会亲手断送你儿子一生的幸福?或者未来你儿子的女友家财万贯呢?。。。
看来还是中国的“父母心”无私而伟大啊!!!我公婆(生活在国内)都各自有自己的事业和社会地位(至少现在,或许将来就会人走茶凉),家里房产(居住城市及其他城市)也若干,而且我婆婆本身就是知名律师(拥有自己的事务所,当然还有其他合伙人啦)。我和老公结婚之前都没有和公婆见过面,但是他们只说了一句“他们相信儿子的眼光,并且今后会像爱他们的儿子一样爱我这个女儿”就表明了态度祝福了我们,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儿子还有给予他的教育都充满了自信。我和LG结婚之前包括父母公婆在内都没有人提过什么协议问题,这可能就是拥有中国父母心的幸福吧。
P.s.我和老公婚后也都在德国这里自力更生噢,虽然独生子女都会自然继承父母们的财产,但是只要爱我们的父母还健在,我们就没有权利贪图他们的努力创造和拥有!反而我的父母和公婆4个人经常各个城市来来往往,玩玩乐乐,相互照应。而且4位老人家对待我和我LG就像两家交换了儿女一样。我想这种婚姻关系和亲人关系应该只有我们中国人之间才能建立吧!
Awa
发表于 2009-6-19 12:26
人家老人还没死,还不是遗产呢{:4_292:}
wakaka 发表于 2009-6-19 13: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合同不是讨论了一篮子计划吗,说的就是遗产的问题阿。{:4_292:}
2Day
发表于 2009-6-19 12:27
反正这样得男人我不嫁。{:5_386:}
Awa
发表于 2009-6-19 12:29
她应该问问自己, 男的放弃德国的生活跟她去中国, 语言不通, 找不到工作, 她养不养的起家? 还每个月发零花钱给他买奢侈品??如果真是这样, 那才是真正的和男的平等呢.
beagle 发表于 2009-6-19 1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以为她LG可以外派呢??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09-6-19 12:31
好高的楼啊,不想爬了。
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的问题,真是叫人汗颜。难道两个人不是因为有共同的生活目标走到一起的吗?不是因为爱而结合吗?
好好经营这份婚姻,这些家当永远都是属于两个人共有的。{:5_377:}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9-6-19 12:35
大家都越扯越远了,女人还是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啊,楼主不行还是找份工作吧
Awa
发表于 2009-6-19 12:35
这个我前面回帖也提到了,这么做的确有点过。不过大家都没见过合同,都是听楼主说的,要是楼主转述不清,大家的讨论等于白搭~{:5_390:}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6-19 13: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都不来了,不然倒可以听听他们咨询律师咨询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