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heng1 发表于 2009-10-11 16:56



因为我认识一个老师,德国人,她是生完孩子一个月之后去上班的,而且是在临盆之前才住的院,之前没有休产假。我是因为知道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才来问的。big同学说一定要休10个月是否确定吗?多谢!
zhongyileehom 发表于 2009-10-11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一定要修10个月的吧,我听过有生完孩子三个月后去上班的。但是MM这样太苦了,
苦自己也苦孩子。孩子小的时候,晚上要吃好几次奶的,你晚上睡不了几个小时的。
除非你把孩子送回国,但你舍得吗?

我是big 发表于 2009-10-11 17:06

10个月的规定好像不对,是老公单位里的德国人这么说的,查了一下没法律依据,据说德国法律规定怀孕3个月内必须告诉老板,lzmm可以查一下。。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10-11 17:16


试用期么人家随便找个理由么就可以开了,人家当然不会傻到说你怀孕了开掉你。
fifi 发表于 2009-10-11 16: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说理由,而是一直以为试用期也享受mutterschutz的。就像过了试用期也不能随便找个其他理由,而不说是因为怀孕就开你。
那就是是说mutterschutz只对过了试用期的有用,因为没有雇主会傻到用怀孕做理由,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diddlina 发表于 2009-10-11 17:22

应该是拿到mutterpass以后就要告诉老板了。产假可以一直休,但是有全额工资的产假是一共14周,可以按自己意愿分配,一般是临盆前6周和后8周。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0-11 17:25

你去查一下,法律规定妇女产假前6周后8周。
前6周,如果你不想休假,ok.只需要时你真实意志表现。
后8周,法律绝对verboten
然后你想上班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关键不是你怎么想,而是别人怎么想。
你是这么说,别人敢这么想吗。你反悔怎么办呢,你去告上法庭怎么办呢。
而且怀孕了,你还是新手,工作表现多少差些。体力不支等等....
重要不是你怎么说,而是你怎么做。
如果你真能表现很好,领导都看在眼里,也不是说不可能的事情。
事在人为。
不过,你现在工作都没有找到想这些,真太超前了。
你找到工作后,可以在工作中,平时谈话中看出你们公司同事,老板对此的看法做法。再来考虑不迟。



因为我认识一个老师,德国人,她是生完孩子一个月之后去上班的,而且是在临盆之前才住的院,之前没有休产假。我是因为知道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才来问的。big同学说一定要休10个月是否确定吗?多谢!
zhongyileehom 发表于 2009-10-11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zhongyileehom 发表于 2009-10-11 17:31

应该是拿到mutterpass以后就要告诉老板了。产假可以一直休,但是有全额工资的产假是一共14周,可以按自己意愿分配,一般是临盆前6周和后8周。
diddlina 发表于 2009-10-11 18: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多谢你这个信息.
也多谢大家这么热心来给我建议。
我想我要好好自己再想想,以后的生活要怎么安排。
感叹一下,生活真是太让人出其不意了。我本来打算毕业之后马上工作,然后工作个两年就回国的。现在一切计划都要重新拟了。但是也不能不说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礼物,从来没想过在30岁之前要生孩子,既然来了还是能感觉到很喜欢的。
谢谢大家的忠告和建议,祝大家都快乐平安~

zuzuzu 发表于 2009-10-11 17:32

别杞人忧天了, 顺其自然吧.
面试时表撒谎, 有了就是有了, 随便要不要吧.
要不等你生的时候老板也能知道你当时是撒了谎的, 那就是RP问题了.

DLIII 发表于 2009-10-11 17:40



因为我认识一个老师,德国人,她是生完孩子一个月之后去上班的,而且是在临盆之前才住的院,之前没有休产假。我是因为知道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才来问的。big同学说一定要休10个月是否确定吗?多谢!
zhongyileehom 发表于 2009-10-11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太相信这个, 德国法律规定, 产后8周是禁止工作的。

DLIII 发表于 2009-10-11 17:44

LZ现在做个3个月到半年的实习, 然后专心怀孕生孩子, 生完孩子三个月, 想办法把孩子脱手, 要么请TM/KITA, 实在不行请家里老人帮忙, 然后一门心思找工作, 这是比较理智比较可行的办法, 履历也好看。

等找到工作两三年, 再要老二, 公司也不会说什么, 经济条件也会好很多。

catwyc 发表于 2009-10-11 17:48

你去查一下,法律规定妇女产假前6周后8周。
前6周,如果你不想休假,ok.只需要时你真实意志表现。
后8周,法律绝对verboten
然后你想上班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关键不是你怎么想,而是别人怎么想。
你是这么说,别 ...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10-11 18: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喔 我印象中是說 法律規定的產假 員工可以放棄
但是要書面聲明
(我也聽過有人生完不到兩各月就回去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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