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a118 发表于 2010-4-4 20:24

突然之间灵机一动,给你想了一狠招。看你能不能下决心了!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18: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不说拉?

攸乔 发表于 2010-4-4 21:32

本帖最后由 攸乔 于 2010-4-4 22:33 编辑

按法律来说,民用的租赁是不能由房东方解约的...
我们公司就是做房地产的,我同事跟我说的,

等过完节上班了,再去帮mm问问。

phoenix1 发表于 2010-4-4 22:04

本帖最后由 phoenix1 于 2010-4-4 23:07 编辑

“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民法的基本原理,无论在德国还是在中国。
1。如果你的那个房东和你签的是不定期合同,房东有随时解除的权利,但在合理期限内给你通知而且留给你合理时间找房--- 一般3个月 (例外:如果你一次性支付了1年的房租,可推定为定期合同,那末他就没有随时解除权了:)
2。如果是定期/推定定期合同,新的买受人自动成为你的新房东,即使他找借口说自己需要房子,只要你的租期没到,他也无权让你腾房的,且不能提高租金,因为他和你的旧房东签买卖合同时就表明概括接受了,他只能自己向你的旧房东/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欺诈,因为只有旧房东才负有权力瑕疵担保义务,不过这就不关你事了
3。如果你的房东是在租给你之前将房子设定的抵押之类的担保,那你的情况就有点麻烦了。。。因为这个时候就不仅仅是买卖合同的问题了,人家是抵押权人,且物权优先,所以MM就要腾房了。
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我现在暂时想到的就这些了,希望能帮到你哈:)

另外就是BGB的那几个条文了,不过如果有条件的话 ,可以去图书馆翻一下那几个条文的Kommentar,会有一些更具体的解释

fourfour_dolc 发表于 2010-4-4 22:24

以我的经验,房东在这种情况下无权解约合同。最简单的办法,去找房客保护者协会,就是Mieterschutzverein, 每个城市应该都有,网上都能搜到。费用也不高,年费七、八十欧左右。

apple001 发表于 2010-4-4 22:36

按法律来说,民用的租赁是不能由房东方解约的...
我们公司就是做房地产的,我同事跟我说的,

等过完节上 ...
攸乔 发表于 2010-4-4 2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等你消息了我,我也会随时向大家汇报情况的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22:38

还是短信联系吧!

apple001 发表于 2010-4-4 22:39

突然之间灵机一动,给你想了一狠招。看你能不能下决心了!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18: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狠招,说来听听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22:42

按法律来说,民用的租赁是不能由房东方解约的...
我们公司就是做房地产的,我同事跟我说的,

等过完节上 ...
攸乔 发表于 2010-4-4 2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合法的außerordentliche Kündigung了。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22:50

啥狠招,说来听听
apple001 发表于 2010-4-4 2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民事行不通的话,我们不走这条路。

7glowworm 发表于 2010-4-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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