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elei
发表于 2010-4-3 23:17
本帖最后由 lorelei 于 2010-4-4 00:24 编辑
大家一起学习啦。我以前也没仔细看过民法Mietvertrag这块,现在看看还挺有意思。你现在有Widerspruch的权利,需要书面进行。探口风是可以,不过说实话人家房东也没探你口风,上来就直接kun,摆明了就是玩文字游戏。你如果不在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内widerspruch又会小麻烦。所以建议你也直接就写书面的,就我草草看了一下民法,涉及于此的大概有§566,§573,§573d,§574,§574a,§574b。mm花个一两天仔细读读,然后抄几条有用的书面回复他,看他怎么说
lorelei
发表于 2010-4-3 23:24
mm收集证据时最好能找到房东买卖房屋的事实,写widerspruch的时候只写法律理由,不要写手里有什么证据
我不乖
发表于 2010-4-3 23:35
涨冷房租不可以,Nebenkosten可以加,但是得给你看单据,有可能你去年用多了。
附加是一些法律认证下的私人 ...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23: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去年底房东让Haus,Wohnungs- und Grundeingentuemerverband e.V. 的律师发了封信给我, 说我住的房子的每平米价格低于"ortsueblichen Miete fuer vergleichbaren Wohnraum",要我3个月后开始付新的房租。 新核算出来的房租比之前高30多欧, nebenkosten不变。按照字面意思应该是涨冷租这部分。 请问这个合理么? 房租涨了之后我也交了。 我是担心万一过几个月再来这么一出。。。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23:51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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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00:23
{:4_300:}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00:44
房东可以根据一个重要原因把房客außerordentliche Kündigung,这样并不是违法。而且他还跟你提前三个月了,如果租客租房时间低于3年(还是4年记不清了),房东跟房客的解约最多是三个月,德国民法有这一条。这个重要原因是,房屋买卖。你找买家才有用,被房东kun掉之后,你可以去找买家签租房合同。这样最简单实际!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4 00:50
本帖最后由 Tamerlaner 于 2010-4-4 01:54 编辑
谢谢~ 去年底房东让Haus,Wohnungs- und Grundeingentuemerverband e.V. 的律师发了封信给我, 说我住的 ...
我不乖 发表于 2010-4-4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合理!
nebenkosten最多不可以高过房租的三倍,德国民法有规定。
但是,冷租涨了30欧,你算算三倍是多少。这等于说,你每年多交360欧冷租之外之外,还要外加多交30欧的三倍是90欧的nebenkosten,再加上原先nebenkosten的数。
还不如直接涨nebenkosten呢!你房东真黑!我只是无情而已!劝你别签合同,你根据他涨房租跟他kun,看看他什么反映。树挪死,人挪活。实在不行换地方。
lorelei
发表于 2010-4-4 08:21
回复 56# Tamerlaner
民法573d里讲的außerordentliche Kündigung只是继承等三种情况,没有买卖的行为。573里的ordentliche Kündigung说的很清楚,Der Vermieter kann nur kuendigen, wenn er ein berechtigtes Interesse an der Beendigung des Mietverhaeltnisses hat.然后列出这些理由,楼主情况也不在其内。我还是认为,如果住房合同未写明合同到期日期,那么就要看房东是否可以无理由无条件困房,或是房东的理由是否合法。现在看来房东的理由是不合法的,不过楼主要找到房东的理由证据,也就是那个kun书里有没有写房东是以何理由kun的
小小女娲
发表于 2010-4-4 08:51
直接找Mietverein,把自己情况说了。祝你一切顺利!
QCheng1
发表于 2010-4-4 08:52
MM,建议你去法律版问问。那里有几个比较懂法律的人,说不定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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