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maomimi 发表于 2012-9-12 09:26

untitled 发表于 2012-9-12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LZ的做法没什么,虽然看起来是有点儿偏执。不过也把一个讨论,从我觉得,我听说,我就是这样的。。。 ...

这个世界上有他这种想法的肯定不止一个,也有更多的人付诸实践,甚至上法庭,也肯定有判例。但是依旧还是灰色地带。说明法院尊重各个医保对奖学金的Auslegung

这种情况下大家只能劝他不要着急到处去试试。但是楼主的态度是只要不完全同意他的想法就一个劲发疯的打击,说话偏执程度可见一斑。所以后来批评他的人已经不再讨论这件事了,而是觉得他本人处事方法有问题

Goldeneye89 发表于 2012-9-12 09:42

lz 既然有工作,大概会有法律保险吧。咨询律师最好。论坛里大多数没有专业知识,帮不了你。最后,你如果认为自己是对的,保险公司还是不给家庭保险,只有上法庭。

AV_Rammstein 发表于 2012-9-12 09:49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2-9-12 1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世界上有他这种想法的肯定不止一个,也有更多的人付诸实践,甚至上法庭,也肯定有判例。但是依旧还是 ...

不疯魔,不成佛啊

AV_Rammstein 发表于 2012-9-12 09:51

LZ和我们讨论再多也没有用,直接找律师,或者上法庭。我们期待您的好消息!

Goldeneye89 发表于 2012-9-12 10:19

怎么一讨论就成了谩骂。结束最好。

Xiatian21 发表于 2012-9-12 10:56

本帖最后由 Xiatian21 于 2012-9-12 12:41 编辑

我也被lz的回复和点评,包括跑到我的回帖里对别人点评的点评,弄得无语了。
现在有几个人对他的想法提供了支持,所以别人的话更加都挺不进。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个免税的一千多欧的奖学金算不算在Gesamteinkommen里,而是拿这钱的博士生是不是(对于公保)versicherungsfrei 的。满足可以家庭保的有5个条件,且需同时满足,第3个就是说,成员不是versicherungsfrei 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没有工作合同的博士生不能保公保的原因。如果在Gesamteinkommen纠结,那么就是会走入误区。 法律条文是环环相扣的,尽管其本身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但准确全面的理解并不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解读,也因此会有空子可钻。一个法律上的主张,一般需要符合不止一个条件,但如果有一个不符合或者有一个能否定它,就不行。
就算那免税奖学金符合§ 10 SGB V (1) 的5,但不符合(1) 的2或3,一样不行。业务熟悉的应该能知道这一点,不熟悉的人才会在5上来说事。
至于那个Barmer的内部文件上的说法,本没有错,但其官网上早已明确写着,博士生如果有雇佣关系,才可以保公保。事实上,不熟悉的业务员还不少,所以也有了那么多特例,遇到了你就赚了,被查出也不要说别人蒙你钱,更不要对提出不同意见的网友说那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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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s,   别把说了多少遍的话ctrl c、ctrl v来点评了。你自己看得懂“博士生拿免税奖学金符合§ 10 SGB V (1) 的5,但不符合(1) 的2或3”这句话吗? 得了便宜还不够,还要不停的要求回帖的人“经过思考再回复”。

Xiatian21 发表于 2012-9-12 11:02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9-12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帮你写几句。注意下面2个Anlagen。
有用的话,不要忘了中秋节赏块月饼。
---------------------------- ...

有才大侠的回帖很专业,只是想请教一下,你是否觉得拿免税奖学金的博士生符合的Versicherungsfreiheit的情况? 即是否符合 § 10 SGB (1) 的3

blueflora1 发表于 2012-9-12 11:05

别打了,试试看

宝宝猪 发表于 2012-9-12 12:23


奖学金算不算收入,不论法律规定如何,在实践中是个灰色地带,有的保险公司算,有的不算,这是事实,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想借语言不通之便坑骗楼主的老婆。楼主处处想体现自己客观,依法办事,却在这点上,特别的不客观,有造谣损害雇员名誉的嫌疑哦。

至于楼主应不应该争取免费入保,我想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利益角度来说,主动努力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没有什么不应该。但从道德角度来说,明明有收入,(不管这收入性质如何,钱是实实在在的拿到了吧) 却想和基本没收入的人一样享受救济资源,多少有些不妥吧。就好象教堂有时会发放给穷人救济餐,虽然人人都可以去领,但是若一个收入1000欧的家伙非要抢一份的话,多少让人觉得挺不应该的。和吃不饱饭的人抢救济资源(饭或保险性质一样),不管法律是否有漏洞允许,道德上都很难站得住脚的。


luss 发表于 2012-9-12 12:43

宝宝猪 发表于 2012-9-12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奖学金算不算收入,不论法律规定如何,在实践中是个灰色地带,有的保险公司算,有的不算,这是事实,不是 ...

您跑题了,本帖一开篇便是纯法律讨论,道德我想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如果您没有更多关于法理方面的见解而更愿意讨论道德恳请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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