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6:50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们就没有包庇楼主吗?
分析可能性和诋毁人品有关系吗? 你们的实质内容又是什么,仅凭楼主一面之词吗? 这不是维护是什么。

我包庇LZ?哈哈。
我前面就说过,LZ人品差也罢,态度差也罢,球技差也罢,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也罢,都不是C不负责任的理由。
你们要找到什么法条什么判例来证明C确实不用负责,我绝无二话。
瞧瞧你们都做的什么?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呵呵,这就是一群自诩人品高过LZ的人?
你们跟C有仇吧?要不这么积极替他塑造负面形象呢。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6:53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6: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从来没分析过C人品有问题的可能性。所以才说你包庇的。其实我根本都不认识这两个人的。不在这事上磨时间了。我都说了,本来我中立的,但是越看越觉得C不怎么样。开始就说LZ这个人太差,不值得为这样人出钱,到后 ...


为什么非要把可能性直接套用到人身上呢?一再说了,都是假设,可能性分析,从个人到法律到道德角度,难道说出每种可能性就一定是C的情况吗?就问题讨论问题,为什么要把么个答案给C套一遍?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6:54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强调这个,业余活动也是sport. 你的链接标题就是"业余运动中受伤的相关法律问题", 那么文章里提到的sportler就包含了业余参加运动的人。 Grundsätzlich unterwerfen sich alle Sportler den speziel ...
那个网球的讨论的是Schadensersatz und Schmerzensgeld不是die Kosten für die Heilbehandlung

你说的Grundsätzlich unterwerfen sich alle Sportler den speziellen Wettkampfregeln ihrer Sportart. 文中也只是强调
Daher kann nicht jeder, der beim Sport einen anderen verletzt, wegen Körperverletzung strafrechtlich verfolgt oder auf Schadensersatz und Schmerzensgeld zivilrechtlich verklagt werden.

EKEJ 发表于 2009-2-4 16:57

还是冒一下头吧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他没住过院,还是第一次听说住院每天10欧。我说帐单会寄来,到时候我会告诉他。经此一问,我感觉是人家主动提出来要承担至少一部分,很高义,显然这后来被证明为一个巨大的错觉。

带着这样的错觉,帐单来了之后致电C,C的反应是“那你什么意思?!通知我帐单来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承认,因为之前对方总是刻意强调他会尽力 帮 我,而每每能躲则躲,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我的小算盘是,“对方主动询问---我收到帐单电话通知他===对方送钱来===我哈哈一笑,婉言拒绝===把手言欢”。

有人说了我是富家子弟,虽然受宠若惊,可不反感这个称号,更没兴趣申报我的经济来源。80欧,实在只是之前不快的出口。 再强调一下,我做我的陈述,信不信在您!

如此大的一个心理落差是我发火的根源。最火的是,我突然感觉到,这似乎是一个陷阱,一个足够可以把我彻底抹黑的陷阱。

之后,我听到的话无非是,C无意伤人,我自己运气不好,我竟然还要求赔偿,。。。。。。。其他的大家都看到了。

麻烦再看看原文,对于C本人,我一向欣赏,欣赏的是他为学生会主席期间的作为。当然您可以说我纠着学生会主席这点不放,想暗示C欺负老百姓,咳,那我该怎么表达?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我们的中文又这么讲究神会,看来我说什么都是在指桑骂槐。


当然肯定有人会说,弄来弄去不就是80欧么,现在装什么高调。

我的回答是,本来就无意联系现实,仔细看看,没发现自己泄露名字之类,对号入座的人们,我毕竟还有发帖的权利吧?

[ 本帖最后由 EKEJ 于 2009-2-4 16:58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6:58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非要把可能性直接套用到人身上呢?一再说了,都是假设,可能性分析,从个人到法律到道德角度,难道说出每种可能性就一定是C的情况吗?就问题讨论问题,为什么要把么个答案给C套一遍?

因为你说你认识两个当事人的,所以以为你说的是实情。闹了半天你说的都不是实情啊。你认识他们还搞那么多根本不可能的假设干什么啊$m28$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7:01


我包庇LZ?哈哈。
我前面就说过,LZ人品差也罢,态度差也罢,球技差也罢,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也罢,都不是C不负责任的理由。
你们要找到什么法条什么判例来证明C确实不用负责,我绝无二话。
瞧瞧你们都做的什么?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呵呵,这就是一群自诩人品高过LZ的人?
你们跟C有仇吧?要不这么积极替他塑造负面形象呢。


第一, 不要我们你们的,我和他们没关系,也不认识他们,我只认识C,和楼主,说我看到听到的事
第二,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 你又何尝没有站在道德高度批判C的人品? 剩下两件事我没干过。
第三, 开始一些话有些过激,然后还是尽可能回到可观的立场去分析,你们所说的是一种可能性,那么还有x,y,z,的可能性,不是吗?
第四, 我跟谁都没仇,我的言论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7:02

原帖由 EKEJ 于 2009-2-4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 ...
假设吧,那天吃饭还有旁人在场;C就是问问,表示一下;LZ还当真了,还打电话通知人家账单来了。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7:03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6: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你说你认识两个当事人的,所以以为你说的是实情。闹了半天你说的都不是实情啊。你认识他们还搞那么多根本不可能的假设干什么啊$m28$

可不可能我不知道,只是就事论事。 事实我知道部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我早就说过了。 我最初只是看不着帖子标题和措辞实在看不过去,所以有些话可能过于针锋相对,也是人之常情吧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7:04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7: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假设吧,那天吃饭还有旁人在场;C就是问问,表示一下;LZ还当真了,还打电话通知人家账单来了。

完全有可能,所以说之后的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们都是猜测和分析。

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7:06

原帖由 EKEJ 于 2009-2-4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 ...

说实在的,德国法关于体育运动这一块的规定我不在行。按照中国法律和判例,你这种情况是根据公平原则55承担。
所以建议你 1积极和AOK报备 2对眼睛做一次彻底检查,尤其是关于以后会不会有后遗症 3最好找学校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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