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边
发表于 2009-2-6 16:41
原帖由 affedeutschland 于 2009-1-26 2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里我很想问一个那些冷嘲热讽的跟贴人, 设想一下,如果你在异国他乡求学多年,之后被人莫明其妙用球打到眼睛差点失明,而且这个失明可能性,将在你以后人生的20年或是更长时间时时刻刻伴随着你, 不知各位将做何感想 ...
$握手$ $握手$ $握手$ 这年头有些人良心都遭狗吃了
淡水河边
发表于 2009-2-6 16:44
原帖由 Kosmonaut 于 2009-1-26 21: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是我就会这样想:打个羽毛球都能玩儿出失明来,不是我当时注意力太不集中,就是我太2。
看来你属于第二种$握手$
sleod
发表于 2009-2-6 17:06
说过很多次了,关于烟钱一说,完全是假设,因为本人曾经沦落到那用地步,能体会那种处境,所以把它作为一种假设, 更没有要说明楼主很富有,更何况楼主并不抽烟,只是有心人非要盯住这个不方,左右别人的想法罢了,让人觉得他们维护的更顺理成章。
其实反过来理解,如果楼主是这种处境的话,催讨80欧也是人之长情。怎么就没人这么想呢,为什么老是要把这个套用到C身上呢,不就是为贬低C嘛。
sherman
发表于 2009-2-6 17:20
你的意思是,如果lz穷就可以追讨,有钱就不要追讨么。
说了半天还是如果lz有钱c没钱,就应该lz自己付。
上面翻法律条文的也没哪个说谁付是因为个人经济状况的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6 17: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过很多次了,关于烟钱一说,完全是假设,因为本人曾经沦落到那用地步,能体会那种处境,所以把它作为一种假设, 更没有要说明楼主很富有,更何况楼主并不抽烟,只是有心人非要盯住这个不方,左右别人的想法罢了,让 ...
lucylucy
发表于 2009-2-6 17:49
原帖由 淡水河边 于 2009-2-6 16: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 $握手$ $握手$ 这年头有些人良心都遭狗吃了
这位MM可以看看法律专家"凌波不过横塘路"的详细解释.
可以按照德国法律来.
跑来跑去的羊
发表于 2009-2-6 18:01
mark一下~楼主好好保重,表用眼过度了,吃点vitamin A吧
lucylucy
发表于 2009-2-6 18:03
各位MM们都不用讨论了, 既然啊, 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结论. 可以依照德国法律.
既然楼主已经把此事在全德国公开, 应该楼主和C 之间已经撕破脸了, 死破脸在讲人情, 仁义, 总有些牵强.
可学习以下法律高人的精准解释:
C的支持者们,根据这贴里有人发的链接http://origin.wdr.de/radio/wdr2/sportzeit/361432.phtml来看,你们可以宽心的一点是,法律上C不必负担赔偿LZ的费用,这一点想必学习法律的楼主很清楚。如果碰巧有哪位看客对此有疑惑,那么好好地仔细地读通这篇文章,特别是Welche zivilrechtlichen Rechte haben ich gegen meinen Unfallgegner? 这一段,一次理解不了没关系,多读几遍,涉及到法律的东西读起来常常是挺费神的,但是理解不了就给C下结论说人家赖帐穷得没骨气什么的那就太、、、、、、
看到有人说楼主在AOK跟前为C 说好话,我惊异于这些人的中文理解能力,楼主是这么说的:“、、、、、、后来,AOK想我了解情况的时候,我很是犹豫了一番,我本人懂一点儿德国法律,而且我的陈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AOK是否向他追讨这笔医药费。当然,强调一下,我不是说我要说谎,大家都知道,事实的陈述方式往往决定了别人的理解。后来我还是放弃了,作出了完全不掺杂个人情感的客观描述,毕竟我的道德修养肯定是不能用80欧来买的,为了这个阴别人我似乎做不到。”楼主这段只是说,他客观地实话实说了,虽然犹豫一番,但仍决定不因为那80欧元阴别人。怎么这就被理解成楼主为C说好话了呢? 当然要阴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在场打球的恐怕不只楼主跟C俩人吧,旁边难道就没有观战的?或者AOK界定责任时根本就只听楼主一个人说的?
但楼主的道德修养确实不怎么样,因为你的帖子无论从标题从内容还是从陈述语气上都在误导别人把矛头指向C对其咒骂。如果是无意的,最起码说明你中性的词语形容事情经过的能力非常不好。你既然是学法律的而且要参加国家考试,在众人为法律上的责任和赔偿争得不可开交时,却对此始终沉默或者含混其辞,难道这方面的法律你没学过?看着一帮法盲说C应该负伤人全责(或者半责),声讨C赖帐,你心理得到安慰了?如果这样也行啊,可是网上的人在现实中与你没有交集,很多人在这里全凭意气用事,七嘴八舌一通完了一转身该干啥干啥,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你这样的行为,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现实中在你们城里怎么跟他人相处?你真是挺糊涂的。我觉得C是挺背的,因为羽毛球确实是你自己要玩的,那就是说你是接受羽毛球的 spezielle Wettkampfregeln的,出了意外以后他的玩伴却要求他负不该负的责任,他能不委屈么?正像开始有人所说,你的情绪你的委屈来源于你的出发点不对:C该对你的受伤负责。你是挺倒霉的,心情可以理解,但C他确实不该对此负责,这跟他是男人还是女人绝对无关,他的确不该承担你这部分费用,跟你是否说话圆滑也无关,当然如果他承担了那只是个人情,但不承担也不能说明人家没人情。如果你心里解不开这个结,那去问问你的教授们的意见也好啊。也许得到答案后你能放下这种念头,从而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假如C已经看到你写的这些,那真是很遗憾了,可对他来说大概也就是一时气愤,而你发这个贴对你自己的伤害其实最大。不要再说什么小人挑拨离间的话。如果你真这么觉得,我倒没看出这些为C抱打不平的人有挑拨离间的言辞。如果是以此为自己找台阶下,你会使自己处境更尴尬。*
U帖里帮C说话的人也别再争了,网上的争吵什么时候有过结果?对了,告诉C如果他喜欢运动,还是买份Haftpflichtversicherung比较好,这次的事照情况虽然他没有责任,但以后运动中再有个其他情况的意外就难说了。
[ 本帖最后由 lucylucy 于 2009-2-6 18:05 编辑 ]
lucylucy
发表于 2009-2-6 18:07
吵了这么久, 双方都不让步, 估计只能公事公办.
Lining
发表于 2009-2-6 18:15
原帖由 lucylucy 于 2009-2-6 17: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MM可以看看法律专家"凌波不过横塘路"的详细解释.
可以按照德国法律来.
$m17$ $m17$ $m17$ 链接96楼的时候就有人贴了,为什么要看她的解释,不看原文呢?
zhiga_xi
发表于 2009-2-6 18:25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6 18: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17$ $m17$ $m17$ 链接96楼的时候就有人贴了,为什么要看她的解释,不看原文呢?
欢迎, 欢迎, 欢迎更多的人对法律有更深入的理解. 很想听您在这段法律上的高见.
请问你反驳的理论和根据? 在法律版还是有很多专业人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