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7:12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4 19: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各位讨论很激烈。

首先澄清一个事情,在火车站的玩笑和电话通知他账单来了,并不代表我认为对方全责。反问一句,这种情况下难道我自认倒霉?很多时候,法律是符合先天直觉的,这事儿也不例外。虽然作为被害者我理 ...
$汗$ $m7$ $m27$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7:16

原帖由 gabbie 于 2009-1-25 13: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闹了半天lz不是要讨论法律,人情这个事情怎么讨论阿,每个人心里的尺度不一样
老实说,如果是我跟别人打球,人家打伤我眼睛了,我肯定不会找他要赔偿。自己看病呗,看不好也没办法,人家又不是故意打我。就像我一朋 ...
$握手$

Pfefferspray 发表于 2009-1-25 17:1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9-1-24 19: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到底什么叫fahrlassig

比如运动,只要是符合这个运动规则所允许下的行为,那么不属于fahrlassig

比如足球不许带戒指耳环等金属物,如果因为这些导致对方受伤那么是fahrlassig,因为有规则不遵守

那么如果用 ...
Das ist eine richtige Erkärung über Fahrlässigkeit, denke ich mal.

EKEJ 发表于 2009-1-25 19:47

说实话,受教了。
设身处地想,我能明白对方觉得误伤我也是一种倒霉。
设身处地想,如果我是对方,绝对会主动承担这笔费用。
设身处地想,我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19:49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5 19: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又有什么权利单单针对c,要求一个和其他朋友一样没有任何责任的人,站出来为自己出钱出力呢,难道仅仅因为他目睹拉搂主得不幸吗,那这个c同学才叫冤枉呢。如果在c同学没有责任的前提下,楼主在火车站的那句替你省 ...
原帖说的是“如果认为C没有责任的情况”
不能这么摘出来说吧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5 19:56

楼主可能不爱听,但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你和你说的c我也不认识,我没必要偏袒任何人,我只是觉得,有责任才有义务去承担赔偿,没有责任的话,就没有这种义务,当然如果对方仗义,愿意主动分担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拉,如果对方不仗义,只能说人品问题,楼主是没有权力去要求什么的。

潜水员 发表于 2009-1-25 19:58

感谢gabbie兄,楼主的引用去掉拉我的先决条件,属于断章取义

EKEJ 发表于 2009-1-25 20:01

确实不爱听。确实连自己都怀疑这次的事情等同于被狗咬了找不到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没有那些奇怪的言论,自认倒霉还比较容易接受。

所以问计于大家,难道大家是我,除了忍气吞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真没把钱当回事,主要是受气。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0:09

原帖由 潜水员 于 2009-1-25 19: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gabbie兄,楼主的引用去掉拉我的先决条件,属于断章取义
嘿嘿,不是兄~

gabbie 发表于 2009-1-25 20:11

原帖由 EKEJ 于 2009-1-25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不爱听。确实连自己都怀疑这次的事情等同于被狗咬了找不到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没有那些奇怪的言论,自认倒霉还比较容易接受。

所以问计于大家,难道大家是我,除了忍气吞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真没 ...

关键就是,很多之前谈过想法的人,不把 不要赔偿 当作“忍气吞声”阿,觉得换作自己本来就不会去要的阿
C做的是不好,换作你是C肯定不会这么做,但是你也没法要求C必须和你一样嘛
别纠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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