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2 23:42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4 编辑
你不要再跟她们挣什么了,没有意义。
她来这里是摸黑诽谤我,还找了一群拖儿?我不会贱到让我的朋友 ...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3 0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2 23:47
对不起,我是GG.
大家都是路见不平,有人踩.是吧?
所以呢,我们也别阵了.
别人都请律师了
有啥话,律师说了算.
88
julialan
发表于 2010-4-3 01:29
你的房东挺合理的啊。
你这样的话,其实合情合理可以告你。
劝你自己乖乖等着他的账单给你吧。
一般这种 ...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2 19: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马甲 鉴定完毕
julialan
发表于 2010-4-3 01:32
你不要再跟她们挣什么了,没有意义。请所有能站在客观立场说真话的人,不是拖儿的那部分人,请你们不 ...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3 00: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哇塞自编自导自演啊 。。嫩不累吗
punkani
发表于 2010-4-3 14:30
本帖最后由 punkani 于 2010-4-3 15:40 编辑
我沒有任何毀謗你,我說的全是事實,而我說的句字裡也沒有任何謾罵你的意思! 我希望你說話別這麼難聽,還有請你別罵台灣, 請你有風度一點!
你說我還在德國,我想你應該非常清楚,我已經回台灣了! 當初你一直都知道我三月底回台灣,到我回台灣前幾天,我們還通過電話,你還問過我幾號回台灣,我和你說31號! 我可以提供我的電子機票給大家看! 你說我2月底就跑走, 我都有和你講得非常清楚, 我當時都沒住在那了,想說 一直付房租錢,不如退掉, 你說只要找到下一個房客就行,我也找到了!你們也簽約了! 所以請不要亂說,和誇大!
我也沒有口頭恐嚇你! 請問我恐嚇過你什麼???我們至從不愉快電話那次後,在次通過電話,就是你問我幾號飛機那次,也沒說啥,雙方口氣也很溫和!
你和同上也寫很清楚明瞭, 大家都心知肚明! 也詢問過律師了,他說 德國法律都是以合同上寫的為主,你最後才和我提及的是沒法律效益的!
另外你說, 房子是你的, 你說的才算數! 也就是說 我們當初說好一人一半油漆錢,走時我就不再刷牆!也都不算了是吧! 當初大部分是我和我朋友刷的牆! 他們有都在現場, 最後你得知油漆錢才30歐,你說那你自己全付就好了! 也都不算數了嗎??
你說要拿這邊我所有對話當做呈堂證據,我是沒意見!我沒說出任何罵你的話或是汙辱你的話! 另外 我才想到,我MSN有對話紀錄,我也可以把這些都當作證據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5:20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5 编辑
-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5:25
莱茵FH
私立的学校,几乎都是中国人
都是无法上正规大学的人
你觉得知法犯法适合吗?
tianstarry 发表于 2010-4-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真的吗。我今天听别人讲的这个学校,更加不堪。。。。。。。。。怎么会有这样的学校。这还是德国吗,感觉这样的皮包学校学出来的文凭,不值得浪费时间在上面。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5:35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2 编辑
{:5_396:}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0-4-3 15:38
本帖最后由 翩翩起舞 于 2015-10-1 16:42 编辑
翩翩起舞
应该认识房东吧,一个学校的。。。。。。。。。。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6: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秘密的德
发表于 2010-4-3 15:44
不好意思,你都引用了,我都删不掉了。我边上正好有个n年前莱茵fh退学的朋友,他说你是。
谁知道,他说是猜得。。。。{:3_250:}sorry阿,你说话太站在房东那边了。难免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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