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jess
发表于 2010-4-1 19:27
破财消灾。
吃亏也是在积德。
别挂在心上, 当是被打劫了。
{:7_424:}
asdsa
发表于 2010-4-1 19:29
好恶心·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1 20:18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位王大哥,你就给人钱的了。
也算个自己留条后路吧
xxyy82
发表于 2010-4-1 21:00
这为大哥还做买卖合同的事情 不知道是否违法 大家要注意啊
板凳
发表于 2010-4-1 21:06
这位Tamerlaner 肯定就是那个主人公wang,这里肯定有很多莱茵FH的同学上来给大家三八一下吧。
LG的宝贝
发表于 2010-4-1 21:35
顶楼主。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1 21:59
这个王大哥还在租房骗人,这几个是他租房广告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16325&highlight=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88112&highlight=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53155&highlight=
大家小心上当亚!!!
anywayyy
发表于 2010-4-1 22:02
{:5_349:}
LG的宝贝
发表于 2010-4-1 22:05
感觉这个王确实很过分,暖组就是暖租,怎么会事后又有NEBENKAUSTEN,
那还叫什么暖租啊。来德国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都是中国人,
何必玩自己同胞。还拿台湾大陆说事,简直是太过分了。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
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这个王到是大陆人,也没高尚到那里去,实在看不下去。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4-1 22:21
不刷墙,不打扫卫生,也不约房东检查房子,更没有约房东在检查房子的时候交钥匙,扔把钥匙给nachmieter就跑掉了,而且跟nachmieter根本没合同。再说了,让你等信而已,也没有说你一定会用超。而且,等kaution等半年很正常。你都给人发律师信了,人也回信给你的律师了,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反而来这里诽谤胡说!你要么就找个好律师,还是律师跟你解释的不够详细。给你的房租是300欧,连电都给你包了。大冬天的,你的暖气是最大到2500瓦。现在的电费就算是每千瓦20cent,冬天每天开暖气,假设2000瓦*20cent=4欧。收这个价格怎么了!你在小城市,没见过科隆的房租是怎么的?120欧是净房租,还要加上nebenkosten+电等等,自己算算多少钱,不了解事情的经过,请不要胡说八道,别再这站着说话不腰疼。干嘛啊!崇拜台湾人是不是?现在台湾人骑到中国人头上拉屎了
Tamerlaner 发表于 2010-4-1 01: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马克~~~{:6_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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