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00:06
中国人再国外通过外国人的法律来解决问题,让外国人看笑话!!!
哎,真有点伤心,失望
leox 发表于 2010-4-3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不明白此房客为什么会给房东发律师信,这不是逼着房东找房客毛病么!真是自找的!
hallo2012
发表于 2010-4-4 15:22
{:3_256:}
majia001
发表于 2010-4-4 15:37
哦,好像明白点了。。。。
民族魂
发表于 2010-4-4 16:06
本帖最后由 民族魂 于 2010-4-9 10:18 编辑
本人有件事情十分不解。
人家莱茵FH的怎么招惹人了,此房东就是莱茵FH教出来。文笔这里无人能比,专业知识能把对方律师搞定,应该不比uni的差吧。
真是不懂这些拖儿们,人家说话稍微客观点的都成了房东的马甲了,看我像马甲么,日日本仔。唉!真是江河日下!
bsbale105
发表于 2010-4-8 21:56
{:2_225:}
马甲1
发表于 2010-4-12 11:23
越来越觉得"翩翩起舞","民族魂"是房东的马甲!{:5_349:}{:5_330:}
kendra328
发表于 2010-4-16 09:33
最恶心P事都往民族啊,国家上靠的人,就事论事行不行啊!
要是真有道理就不要扯这些有的没的,错了就是错了
藏起来的烟
发表于 2010-4-16 09:46
这人真缺德,那你每个月房租多少,他当时和你写什么协议了吗,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吗,还有,他当时没说暖租的吗
大花猫
发表于 2010-4-16 11:38
暖租中水和暖气费用只是预付,除非特别说明是PAUSCHAL,否则多退少补是一般常识。
这种事情如果真的打官司,只能便宜律师,貌似房客输的可能性更大些。估计楼主自己也知道,现在就是为出口气吧
建议还是双方好好沟通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小金刚
发表于 2010-4-16 12:05
{:3_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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