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bar 发表于 2004-7-24 23:01

回复: 这种事情很常见

最初由 狐狸老大 发布
想起一首歌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是啊,你说为了个没脸没皮的臭男人,这是何苦呢?
这种男人趁早死掉,省得出来骗女人,当他是谁啊?人不模狗没样的

liebermich 发表于 2004-7-24 23:03

支持wwwwong(不知道是MM还是GG)的说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再有隐情,背叛友情,践踏别人的感情就是不对的,就像如果杀了人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算你对吧。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3:04

同意!wwwwong健个群吧! 看起来 你挺激动滴~~~~` 表急啊, 大伙可以谈开了唠!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04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看过《别了,温哥华》吗?

当杨夕理直气壮的和王平平说,“我就是爱他,我就是喜欢他,他也爱我,怎么着了?”(他,指陆大洪),你觉得杨夕错了吗?

还是那句话,爱,是自私的。

一份爱,到了不爱的时候,一定有不爱的理由。谁能说明白谁对谁错!
最起码杨夕喜欢上陆大洪时和王平平还素味某面吧?这能和身边的好朋友相比嘛.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04

最初由 liebermich 发布
支持wwwwong(不知道是MM还是GG)的说法,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再有隐情,背叛友情,践踏别人的感情就是不对的,就像如果杀了人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算你对吧。

关键在于,这是爱情!
就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
谁能说明白?

难不成,不爱了,还要硬逼着自己去爱!
我想,谁都不乐意吧!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3:06

最初由 Tresor 发布
理解你的想法,但是这根本没法公正客观的看。不了解,就不说话,那很多事情我们根本没法知道来龙去脉,你来我往,那就看着不说话好了?~~~还是看最后结果判断。
现在最惨的受害人那个女生,她没法申冤,没这种法律,只有舆论讨回公道了。

最初由 别喊我 发布
wwweong动了气了~~ 你说这都是着得什么急啊? 越说越严重 这个感情问题 就是感情问题,你的比喻 都触犯法律列~迷茫ing ,,,,真地说不到一起啊。

你看 受害人mm 都不见了,这大伙吵个你死我活的 ,为虾米阿 ? 大家要秉着 鼓励受害人的原则啊, 这都吵什么人,还伤及无辜~~~~~

同意!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06

最初由 可可猪 发布
最起码杨夕喜欢上陆大洪时和王平平还素味某面吧?这能和身边的好朋友相比嘛.


但是,杨夕知道陆大洪有个未婚妻吧!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3:08

到~ 小剧场开始了~~~ 

Tresor 发表于 2004-7-24 23:10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关键在于,这是爱情!
就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
谁能说明白?

难不成,不爱了,还要硬逼着自己去爱!
我想,谁都不乐意吧!

爱情保质期就那么几年,没爱情了,看见别人好了,一时动情了,想找谁就找谁,还特别找对方身边的好朋友。走的义无反顾,还直接去人家里住了,这种人的爱情你同意吗?这不是杀人不见血吗!

liebermich 发表于 2004-7-24 23:11

想请问Miss RightMM 如果是你的男朋友和最要好的女朋友在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在一起了,你会怎么想?你能不能很平静理智的用你刚刚的说法安慰自己呢?

sunbar 发表于 2004-7-24 23:13

最初由 Tresor 发布
爱情保质期就那么几年,没爱情了,看见别人好了,一时动情了,想找谁就找谁,还特别找对方身边的好朋友。走的义无反顾,还直接去人家里住了,这种人的爱情你同意吗?这不是杀人不见血吗!


有道理啊

她这个女友够有意思了,看人家卿卿我我,也能横插一脚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14

最初由 liebermich 发布
想请问Miss RightMM 如果是你的男朋友和最要好的女朋友在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在一起了,你会怎么想?你能不能很平静理智的用你刚刚的说法安慰自己呢?
完全同意,然后自己再对自己说,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也有真正的爱情!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3:14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坚决反对“见义勇为”的行为!和犯罪分子做斗争一定要一对一,如果围观群众群起而攻之,对犯罪分子是很不公平地。。。没准还是另有隐情地。。。。。大家根本都不知道事实的全部状况嘛!

偶也没有这个意思,$汗水$
现在说的是隐私,不是侵华战争,也不是流氓抢钱,更不是跟犯罪分子作一对一的斗争。偶其实挺理解wwwwong的想法,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上来就被骂猪、上纲上线,一直要跟这些侵华、流氓以及犯罪分子作比较。wwwwong是不是可以把你的想法不要那么激动地说出来啊。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15

最初由 Tresor 发布
爱情保质期就那么几年,没爱情了,看见别人好了,一时动情了,想找谁就找谁,还特别找对方身边的好朋友。走的义无反顾,还直接去人家里住了,这种人的爱情你同意吗?这不是杀人不见血吗!


爱,有时候很难说对说错!

不爱就不爱了,关键不在于那个人是谁!
而是不爱了!

就像那句话,每个爱情都危险,当爱情走到尽头,不要一味地去埋怨谁,总结自己,调节心情,迎接未来才是正解!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15

爱情就是一切的理由了吗?有了爱情我们就可以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顾了吗?爱情是最大吗?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3:16

最初由 liebermich 发布
想请问Miss RightMM 如果是你的男朋友和最要好的女朋友在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在一起了,你会怎么想?你能不能很平静理智的用你刚刚的说法安慰自己呢?

你这问题啊,多余的很, 我见过missRight  她是那种会让男同学的女朋友存在危机感型的选手~ 

 话还是说回来 就事论事,别扯远了, 大家到底知不知道 很受伤的mm讲述的事情始末原委,她人都不见了 咱这是说给谁听?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17

最初由 可可猪 发布
爱情就是一切的理由了吗?有了爱情我们就可以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顾了吗?爱情是最大吗?
当然肯定有人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种人是少数,是太过于理想化的.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18

最初由 liebermich 发布
想请问Miss RightMM 如果是你的男朋友和最要好的女朋友在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在一起了,你会怎么想?你能不能很平静理智的用你刚刚的说法安慰自己呢?


关键在于,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两个最亲密的人,每天都在自己眼前晃悠,女人是敏感的,我一定感觉得到!

还有,我对我自己有信心,我对我男朋友也有信心!
爱的时候,我给他一切,
就算有一天,爱情走到了尽头,
我也不会纠缠在过去不放手!

爱情没了,一定是双方面的事儿,单方面的叫嚣是没用的!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3:18

最初由 别喊我 发布
你这问题啊,多余的很, 我见过missRight  她是那种会让男同学的女朋友存在危机感型的选手~ 

 话还是说回来 就事论事,别扯远了, 大家到底知不知道 很受伤的mm讲述的事情始末原委,她人都不见了 咱这是说给谁听?

现在大家讨论道德问题,这可是个大问题!呵呵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3:18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关键在于,这是爱情!
就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
谁能说明白?

难不成,不爱了,还要硬逼着自己去爱!
我想,谁都不乐意吧!

原来大家得原谅金莲JJ和庆GG,因为他们之间才是真正的爱情。。。。。$汗水$

liebermich 发表于 2004-7-24 23:21

说给谁听不重要,大家都是就事论事。我并不想针对missRight,也许问题有点尖锐,不好意思。$汗水$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22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原来大家得原谅金莲JJ和庆GG,因为他们之间才是真正的爱情。。。。。$汗水$

$汗水$ 金莲JJ爱大郎GG吗?
这都是哪跟哪呀?

Tresor 发表于 2004-7-24 23:22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爱,有时候很难说对说错!

不爱就不爱了,关键不在于那个人是谁!
而是不爱了!

就像那句话,每个爱情都危险,当爱情走到尽头,不要一味地去埋怨谁,总结自己,调节心情,迎接未来才是正解!

无语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3:23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关键在于,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两个最亲密的人,每天都在自己眼前晃悠,女人是敏感的,我一定感觉得到!

还有,我对我自己有信心,我对我男朋友也有信心!
爱的时候,我给他一切,
就算有一天,爱情走到了尽头,
我也不会纠缠在过去不放手!

爱情没了,一定是双方面的事儿,单方面的叫嚣是没用的!

你不想让事情发生,事情就不会发生了,是不是?你纠缠不纠缠谁也不知道,因为带着一身伤痛回国的人不是你!有的时候有些事情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就不一定了。。。。。。。。。。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一天你的爱情出了问题,那一定是双方的事。。。。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3:23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原来大家得原谅金莲JJ和庆GG,因为他们之间才是真正的爱情。。。。。$汗水$

看出来了我~~ 这位mm是不是 天气太潮, 非要找人吵架啊?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 你倒是熟读啊!我还真不了解,看来mm很有空啊。顺便 给我们扫扫盲吧!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27

我现在特羡慕楼主,我们这么一直回帖下去,他能挣多少金币.自己的帖子有那么多人回,多有成就感啊.$嘎嘎$

ann_l 发表于 2004-7-24 23:28

介个介个 搂住是可怜 不过这种眼皮地下的是妹妹真的也有点迟钝 也许真的是不想说破.
不过应该隐去真名 做的再错 也留一个退路吧
真的是爱之深 恨更深啊
妹妹想开阿 不要放弃学业啊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3:28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你不想让事情发生,事情就不会发生了,是不是?你纠缠不纠缠谁也不知道,因为带着一身伤痛回国的人不是你!有的时候有些事情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就不一定了。。。。。。。。。。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一天你的爱情出了问题,那一定是双方的事。。。。


你怎么知道我做起来就不一定,,,,,,,,,,,,,,,,,,,,,,,,,,,,,

爱的时候,就双方面的,
我就不信,你喜欢一个人,人家不喜欢你,你就能和他在一起!

那为什么,不爱的时候,就不是双方面的?

PS:你说话,太激动。十分不适合争论问题!$汗水$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3:28

楼上的楼上悟了!!!!!!!!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23:30

我也赶快多灌几贴,混水摸鱼,捞点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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