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里是自由天空$ok$ 最初由 liebermich 发布
诚心问一下Miss RightMM 如果 我是说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面对和处理?别拍我哦!$怕怕$
看过《创世纪》吗?
里面汪明荃的角色还有印象吧。
其实,我觉得,智者就是激流勇退!
爱,不是计较得来的。爱的时候,全心全意,不爱的时候,也不要撕心裂肺。
与其3个人痛苦,何不成全2个人?
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很明显,自己再不能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幸福,退出来,当作成全他们也好,当作静观其变也好!多年以后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坦然,毕竟不理亏! 最初由 Miss Right 发布
看过《创世纪》吗?
里面汪明荃的角色还有印象吧。
其实,我觉得,智者就是激流勇退!
爱,不是计较得来的。爱的时候,全心全意,不爱的时候,也不要撕心裂肺。
与其3个人痛苦,何不成全2个人?
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很明显,自己再不能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幸福,退出来,当作成全他们也好,当作静观其变也好!多年以后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坦然,毕竟不理亏!
同意!!!! 强烈同意~ 单纯说爱情,没了就是没了,不管拿走它的是谁。 楼主直接贴出他人照片并公布姓名, 这样作是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我隐去当事人照片,姓名和单位,保留此帖 最初由 Sky@Miss 发布
楼主直接贴出他人照片并公布姓名, 这样作是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我隐去当事人照片,姓名和单位,保留此帖
你从那个犄角旮旯杀出来的? 最初由 马甲 发布
你从那个犄角旮旯杀出来的?
我们现在在狼狼家里$嘎嘎$ 哦,小天已经把照片和名字删了,我们可以结束了吗? 就是就是。。。 吼吼!楼上得楼上的今天发了~ 好多金币啊! 喜欢可可猪的新头像。。。
好可爱的说~~~~~~~~~~ 呵呵,原来大家争论起来了啊~~~来晚了,没有捞到金币,哈哈~~~
开玩笑的,既然事情解决了,大家好好交个朋友吧,都不要往心里去.
(嘿嘿,捞到一张帖子的金币了) 我非常赞同 Miss Right 的话。有时候过于钻牛角尖也是一种自虐。塞翁失马,鄢知非福呢?
有的网友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即便本意是好的,但是用词过于激烈,伤及无辜,实在有点看不下去。 最初由 Jancy linlin 发布
喜欢可可猪的头像。。。
好可爱的说~~~~~~~~~~
吼吼,我也是抄别人的,没什么创意的说. 创世纪 看过,很佩服汪明荃的做法,也很鄙视那两个人。MM说的有道理。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做为一个男生,我不和你一般见识,但是我希望你下次说话的时候,注意一下分寸,如果没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请不要妄下判断。
做为一个女生,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说话办事自然有我自己的方法和准则,如果我伤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报警可以上法院告我。否则请闭上你的嘴。 爱情保鲜期是挺短的,关键看二人怎么维持
既然我们这里的女主角的前男友不想维持了,跟谁跑了不都一样,是不是闺中密友也没什么分别,
真正适合自己的人是没有的,找到一个差不多能适合的,就已经很幸运了.那个前男友显然不是我们女主角生命中的伴侣,那个闺中密友显然也不能在继续做朋友了,就当他们过路人处理吧.
其实爱情这东西没啥大用处,有些时候挺管用的,大多数时候也不过如此.女主角应该高兴才是,因为她自由了.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换了我,管他跟谁跑了,高兴还来不及呢,庆祝一下. 最初由 可可猪 发布
我现在特羡慕楼主,我们这么一直回帖下去,他能挣多少金币.自己的帖子有那么多人回,多有成就感啊.$嘎嘎$
被你这么一说,我还到真有个意外的“惊喜”呢,如果你有急需的话,我可以借你一两个金币。$哇有趣$ 最初由 小番茄 发布
做为一个女生,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说话办事自然有我自己的方法和准则,如果我伤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报警可以上法院告我。否则请闭上你的嘴。
$我倒$ ,如果真得有那一天,你就后悔莫及了。 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
看不下去了
最初由 katzemiao 发布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
你这样做明显是对人不对事,希望你能冷静下来。
这种处事方法,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 最初由 Sky@Miss 发布
楼主直接贴出他人照片并公布姓名, 这样作是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我隐去当事人照片,姓名和单位,保留此帖
强烈反对斑竹擅自删除照片的行为!你隐去当事人姓名的做法是大家可以理解的,但你没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删除照片,就有点滥用“职权”的意思了吧!
什么叫“肯定不符合道德和法律准则的”?那那一对男女所做的是符合道德准则的事吗?至于法律准则,有学法律的朋友也说过,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触犯法律的行为。否则“TV搜查线”节目也不会那么火了!!!
希望斑竹你能重新把照片贴出来! 最初由 katzemiao 发布
谢谢版主吧她的姓名删除了,我也想这么作了。
不过为什么把照片也删掉了呢。我还是会继续贴的。
楼主MM,很同情你的遭遇。安慰的话大家说的也够多,我也就不再多说了。我对斑竹SKY@MISS擅自删除照片的做法也很气愤。支持你重新把照片贴出来(姓名还是隐去吧)!维护社会道德,是每个人的责任!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为什么要删?给个理由先!一对狗男女,两个淫贱人,做出了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还有脸来这里现世,就是要把这些丑恶的灵魂暴光。这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性福到底能维持多久,我到要看看。
同意!!!!
看到一半就插嘴发个上面的帖子
现在可看完了,帖子满得都胀掉了。我还是不要乱出声得好。$怕怕$不过我很同意Sunny说的那个真实故事
MM要早日从痛苦的回忆中爬出来,你还有更加美好的将来。而且为了这两个人放弃德国的一切太不值得了。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请大家理解:
SKY删照片和贴子绝不是没有道德标准或者“胆小怕事”的表现,而是作为版主,我们尊重原发贴的权益和愿望,所以我之前发了好几个贴子,并且也发了悄悄话,请楼主MM能自己删去当事人真实姓名和对照片进行一定处理,可是楼主MM一直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同样,作为版主,不得不为网站和坛子的公正性,合法性考虑而作出以上决定。我们充分理解楼主MM的处境和心情,所以绝对不会任意删掉此贴,但是也请理解我们的工作,谢谢。 哭过伤心过,是应该的。但不要为了那2个贱人,就毁了自己。本来这件事情上,做为受害者,你就没错。该面 对的还是要面对,这个是逃避不了的。。。
楼主应该活的更好,找个更好的男朋友,地球又不是没了他们就不转了。同意楼上MM的,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最后 小声说句,斑竹把名字隐去是好的,但删照片就有失公允了,楼主MM贴的应该没违反什么版规吧。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我觉得你实在很失败。因为你短短的两段话,就有4个逻辑错误。很难想象,今后如果你站在法庭上,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我倒想听听楼主分析出来的4个逻辑错误?!
还有你自己不要忘记你自己说的,自作聪明才是最愚蠢的,我觉得这样说你自己很不为过.
自作聪明,你还真可怜!! 如果你不是当事人,那么你还真是世界上最可怜的那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