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咖啡
发表于 2004-7-24 17:50
我想楼主那位所谓闺中密友MM一定也会一辈子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的~~
patrick
发表于 2004-7-24 18:00
最初由 北京松花蛋 发布
是么?
大概没说清。。。。。我只针对这件事情说的。
信子
发表于 2004-7-24 18:25
女人又何苦为难自己呢?MM,蓝天下多的是白云,何必留恋一朵乌云,离开他,你应该庆幸,为了他门而放弃,不值,你应该做的就是,活的比他们更好,要知道,这种人最后也没什么好结果的.另外,即使他们做的很绝,我觉得MM的做法欠考虑,公开照片和姓名实为不妥.反倒会让他们认为你没气度,还是编辑下为好!
小inn
发表于 2004-7-24 18:30
女的有问题,男的也有问题,一只手也拍不想.有一次就有可能发生第二次,估计他们也好景不长.
freeman
发表于 2004-7-24 18:32
我相信在德国的切肤之痛又和国内的有所不同.
当我们离开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投入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对这里的所谓的好友又多了一份特殊的依赖.因此这种背叛带来的伤痕会更深切更彻底.
另外,我以为你已经可以放下一切了呢.
不过,既然分手已成事实,善待自己最为重要.人不能太自私,为了父母,也应该更好的生活下去.
为了这种人放弃一切太不值得了!对你的遭遇,我只能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依你目前的情况,我还是老话一句,早点回去,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人好好过日子.
天蝎公主
发表于 2004-7-24 18:35
最初由 信子 发布
女人又何苦为难自己呢?MM,蓝天下多的是白云,何必留恋一朵乌云,离开他,你应该庆幸,为了他门而放弃,不值,你应该做的就是,活的比他们更好,要知道,这种人最后也没什么好结果的.另外,即使他们做的很绝,我觉得MM的做法欠考虑,公开照片和姓名实为不妥.反倒会让他们认为你没气度,还是编辑下为好!
非常赞同
freeman
发表于 2004-7-24 18:47
楼主好身手啊!
别人贴了才半个小时都不到,楼主就已经建议删贴了,好快啊.
看来楼主也是当事人,或者至少和当事人相知喽.
那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abba
发表于 2004-7-24 18:52
都是因果
jiafeileilei
发表于 2004-7-24 19:06
干嘛要删阿,这种帖就该贴,让大家都看看,小心他,和她阿。。。。
freeman
发表于 2004-7-24 19:23
是啊,这种人自己不怕丢脸,那就贴出来见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