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zhao 发表于 2004-7-24 21:30

JJ一脸福气像,张的端庄又大方。一看就是旺夫的命。甩了蛤蟆前男友,重打鼓新开张。气死那对狗男女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1:32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fliede 发表于 2004-7-24 21:38

最初由 lucychen 发布
我不知道到底谁对,但是天公自然知道楼主到底是好心还是怕朋友或者自己的丑事被别人知道。呵呵



同意!!!任何有良之的人都不会有这种建议删帖的说法啊,虽然那位受害者MM把照片及真实姓名写出来的做法有点偏激,可以给她建议,也不至于删帖啊,楼主这个主张着实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啊!

lilazhao 发表于 2004-7-24 21:51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别拍我$怕怕$ 你是那个女当事人??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1:51

男人有外遇,往往也反映了一个女人的失败!
伤心的同时,也应该检讨自己!
不要被愤怒的心情麻痹了灵魂!
总结自己的失败,才是明智之举!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1:54

顶楼上的, 男朋友和自己的好朋友 天天在自己眼皮底下 这种变化你都没有察觉,是不是自身的问题呢?多想想自己这方面 对你也有帮助。

不过,这男人 有点 那啥。。。 还是那句话。。。 禽兽也不都是4条腿。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1:56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歪理邪说,狗屁不通,根本不值一驳。请问你是当事人吗?你了解她吗?你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受吗???当事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可以谅解的,在这种状况下。什么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狗屁!!!!不要为喜新厌旧找借口了,既然已经不爱了,那当事人的狗前男友为什么和当事人先讲明白呢?几年的感情呀,就那么轻飘飘的几个字就打发了,你还是不是人???还有没有心肝!!!
什么叫公平???一个人心碎,两个人快乐,就叫公平????当事人的前途和感情比起来,那个更重要,她自己不知道???既然她已经决定回国,她受的伤有多重????你明白吗????
我们永远都无法了解真相,但我们都有大脑,都会分析,整理,归纳,总结,最终得出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既所谓的结论,你自己没大脑,或者有,但从来没用过,不要以为别人也和你一样!!!!
坚决支持倍受伤害的当事人MM!!!!!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1:56

最初由 天蝎妞妞 发布
请问楼主,什么叫起哄?我同意那些省去照片和具体的人名的建议,大家出门再外都不容易,有了不愉快总要有个倾吐的地方,让大家一起出出主意或是劝解劝解,但是没有必要搞的那么过。但是看了楼主的贴子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只是写出了我的感觉,并未任何煽动大家的意思,楼主对我这贴却有如此的反应,只有加重楼主的嫌疑罢了。


第一感觉?如果什么事都凭感觉,那还需要科学,法律干吗?有些事必须要有事实根据才能说,此外,每个人都有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影响到别人。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1:58

事情发展到现在,感觉大家都偏激了!
主观印象占了一大半,
爱,有的时候就是自私的,
不是当事人,真的很难说明白呀!

人见人爱的婷婷 发表于 2004-7-24 21:58

你比那个女的好看多了,你男朋友怎么会看上她?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2:02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歪理邪说,狗屁不通,根本不值一驳。请问你是当事人吗?你了解她吗?你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受吗???当事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可以谅解的,在这种状况下。什么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狗屁!!!!不要为喜新厌旧找借口了,既然已经不爱了,那当事人的狗前男友为什么和当事人先讲明白呢?几年的感情呀,就那么轻飘飘的几个字就打发了,你还是不是人???还有没有心肝!!!
什么叫公平???一个人心碎,两个人快乐,就叫公平????当事人的前途和感情比起来,那个更重要,她自己不知道???既然她已经决定回国,她受的伤有多重????你明白吗????
我们永远都无法了解真相,但我们都有大脑,都会分析,整理,归纳,总结,最终得出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既所谓的结论,你自己没大脑,或者有,但从来没用过,不要以为别人也和你一样!!!!
坚决支持楼主!!!!!

呵呵,发错了吧?你到底支持的是谁啊?偶都糊涂了。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2:04

最初由 lilazhao 发布
别拍我$怕怕$ 你是那个女当事人??

偶已经订婚了地说,$汗水$ 生活还算美满,暂时没有什么风波

katzemiao 发表于 2004-7-24 22:04

出事后,有朋友和我说过会不会是她,我说我不信他我还要相信我的女朋友。
我是多么的信任她啊,难道信任也是一种过错吗?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2:04

lilazhao,wwwwong,你们两个欺负一个女生算什么男人啊,慈航静只不过说了几句比较中立的话,我倒要问问你们,既然你们分析得“头头是道”,那你们有认识女当事人了?我,以及慈航静只不过说了几句中立话,请你们不要无事生非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2:05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呵呵,发错了吧?你到底支持的是谁啊?偶都糊涂了。

都是被你的话气糊涂了!我坚决支持受伤害的那个MM!你最好逼嘴!$你个猪头$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2:07

哎。~~~~ 闹什么啊? 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呢,何况咱这一群网友, 人家结婚还有离婚的。谁错谁对啊?牢骚发了,不就的了 ,这大伙跟着着急上火的 犯得上吗?

lucychen 发表于 2004-7-24 22:08

错!!是小心女人!!!!!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2:08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都是被你的话气糊涂了!我坚决支持受伤害的那个MM!你最好逼嘴!$你个猪头$

就是觉得你好逗,居然被我的话气糊涂了,$牛$
我又不认识你,又没有抢过你的男或女朋友,$偶扛不动$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2:11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lilazhao,wwwwong,你们两个欺负一个女生算什么男人啊,慈航静只不过说了几句比较中立的话,我倒要问问你们,既然你们分析得“头头是道”,那你们有认识女当事人了?我,以及慈航静只不过说了几句中立话,请你们不要无事生非

1。很遗憾的告诉你,我是女地。
2。我只是碰巧很别人意见相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同样的道理。
3。我可没那么大福分,象你一样认识当事人。或者你就是?说话,办事,象个男人性不?
4。我无法理解你所认为的“中立”是什么意思。好象和“中立”不挂边,或许换成昧心话我就能理解了。
5。我在“无事生非”?你有病吗?
6。坚决反对删贴!!!!!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2:11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都是被你的话气糊涂了!我坚决支持受伤害的那个MM!你最好逼嘴!$你个猪头$
骂人的人最蠢,骂女人的男人肯定最没出息。

天蝎公主 发表于 2004-7-24 22:11

大家怎么突然都这么激动?就事论事,发表意见也要讲究风度啊,不要彼此进行攻击,呵呵。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2:12

e....... 补几句哈。 这个 商品社会讲究个优胜劣汰, 感情也是一样,谁选男女朋友 不是捡好的? 大伙 多鼓励 这位很受伤的mm 才是真的。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2:13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骂人的人最蠢。

大乐之野 发表于 2004-7-24 22:13

有的女人承付真的很深,好可怕,看来楼主肯定打击很大,希望楼主能够振作起来,要记得教训,以后交朋友一定要眼睛睁睁大.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2:13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就是觉得你好逗,居然被我的话气糊涂了,$牛$
我又不认识你,又没有抢过你的男或女朋友,$偶扛不动$

哦,哦,和着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是抢来的啊。。。那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你跟楼主一个鼻孔出气喽!!!早说嘛!$你个猪头$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2:14

最初由 天蝎公主 发布
大家怎么突然都这么激动?就事论事,发表意见也要讲究风度啊,不要彼此进行攻击,呵呵。

对哦,对哦,偶也觉得骂人不太好。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2:15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1。很遗憾的告诉你,我是女地。
2。我只是碰巧很别人意见相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同样的道理。
3。我可没那么大福分,象你一样认识当事人。或者你就是?说话,办事,象个男人性不?
4。我无法理解你所认为的“中立”是什么意思。好象和“中立”不挂边,或许换成昧心话我就能理解了。
5。我在“无事生非”?你有病吗?
6。坚决反对删贴!!!!!

骂人的女人最丑陋。

Sunnygirl 发表于 2004-7-24 22:19

大家不要吵了,

贴子不会删,版主也没有随便删别人贴子的权利,但是我已经跟发贴的MM说了,请她自己把照片,真实姓名编辑一下,希望她可以配合。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2:19

最初由 wwwwong 发布
哦,哦,和着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是抢来的啊。。。那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你跟楼主一个鼻孔出气喽!!!早说嘛!$你个猪头$

呵呵,看来MM或者GG很偏激啊,我才说了两句话,就下定论了?厉害!$佩服阿$
不过很可惜,你“预知“来的不对哦...

都不知道你是想讲道理,还是就是想出气,或者骂街。$汗$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2:19

最初由 别喊我 发布
e....... 补几句哈。 这个 商品社会讲究个优胜劣汰, 感情也是一样,谁选男女朋友 不是捡好的? 大伙 多鼓励 这位很受伤的mm 才是真的。

坚决反对!什么叫“优胜劣汰”?你有钱有的过BILLGATES?你帅帅的过BECKHAM?
你风趣幽默比的过吴宗宪吗?一山还有一山高,看样我们每个人都不必讲什么良心了,自我感觉最重要?我现在突然能理解鬼子侵华的时候那些汉奸的心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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