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it
发表于 2016-3-17 18:02
原则是要坚持的,人际也是要注意的,做事都以用方法
像得罪人这类不讨喜的事儿就要讲“民主”,和大家一起讨论商量着干,讨喜的事儿就要独当一面点
大家的基调就是这人不行,而他确实也不行,这个时候唱反调就会吃力不讨好
timy21
发表于 2016-3-28 21:16
富姐,什么公司什么职位,我们都准备好应聘了。{:8_475:}
阿清
发表于 2016-3-28 21:43
没有爬楼,直接说几句:
既然不满意,最好试用期让他走,即使告上法庭,也是意思意思给点赔偿。降工资一定程度上比试用期让人走更难,尤其是IG Metall这种情况。试用期让你走是天经地义的,只要说不符合要求就行,根据经验,试用期不满意的,没让走,后期都会更加郁闷和后悔,楼主早作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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